當起重量達到相應工況下額定起重量的90%以上時,可以發(fā)出清楚、明顯的聲光預警信號(燈光為黃色);當起重量達到額定起重量的100%以上時,可以發(fā)出清楚、明顯的聲光報警信號(燈光為紅色),且只有在降低到額定工作能力的100%以內(nèi)時報警才會停止;當起重量達到額定起重量的110%時,立即輸出超載控制信號,配合起重機控制電路停止上升方向的動作,但可以向下降方向動作。
當轉速超過額定轉速時,儀表會發(fā)出清楚、明顯的聲光報警信號(燈光為紅色),并切斷相應電氣回路,達到保護起重設備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