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機制動器常見的缺陷是:制動輪磨損、制動帶或制動片磨損、杠桿系統(tǒng)銷軸鉸點孔擴大、銷軸磨損、傳力杠桿變形及緊固件磨損。
制動帶磨耗超過2~3mm時,應換新。磨損并不過量時,應重點檢查制動帶在制動瓦塊上的固定情況。如發(fā)現(xiàn)鉚釘外露,應深埋之。制動帶必須與制動瓦緊密貼合,不得有局部傷殘。
制動輪制動臂檢修要點是:消除鉸點孔間隙,更換已磨損的銷軸,修理杠桿系統(tǒng)必須保證配合公差要求。
使用鉸刀擴孔時,必須保證新孔直徑不比原孔徑大15%。同時,配合擴孔要相應地更換銷軸。如鉸點孔磨損過大,可先貼焊補強板后再加工。銷軸磨損超過原直徑5%,必須換新。
制動器上的拉桿、杠桿和拉板等零件撓曲時,必須經(jīng)過矯直才能使用。一般小緊固件應全部換新。
不得使用尺寸不合要求的墊圈。禁止在不用墊圈的情況下,單獨使用開口銷。
修理和裝配完畢的制動器必須保證:杠桿系統(tǒng)各桿件能相對自由運動,均衡平穩(wěn),無卡阻;制動帶與制動瓦緊密貼合,尺寸符合要求;制動器松開時,制動輪與制動帶之間的間隙不得小于0.25mm。對于100-200mm制動輪,標準間隙為0.5mm:對于鄉(xiāng)200-400mm制動輪,標準間隙為1.0mm。間隙過大,制動力矩難以保證;間隙過小,將造成制動瓦咬塞。
起升機構及變幅機構制動器的制動力矩應能達到1.85-2倍額定制動力矩。調(diào)整制動器的要求是:制動瓦抱緊時,電磁鐵仍有不小于總行程15%的備用行程,以便適應使用調(diào)整過程的需要。
制動器檢修調(diào)整完畢后,經(jīng)過臺座試驗合格,才能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