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吊車操作者必須持有特種設備使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按《設備管理規(guī)定》中崗前安全教育、三好、四會、五項紀律的培訓及考核,方可上崗作業(yè)。
2.吊車人員正確穿戴勞保用品,酒后禁止吊運工作。
3.操作前對吊車進行空載運行試驗,各限位開關、緊急開關、制動器應靈驗可靠。
4.起重安裝前檢查大車、小車及路軌周圍,確認無人及無障礙物時才可閉合主電源。電源電壓應在330V以上。 5.當?shù)跷锲鹕?,一般以高出地面最高障礙物0.5米為宜,吊物從安全通道吊運,禁止從人頭或設備上面通過。
6.吊車正常運轉(zhuǎn)過程中不得使用限位開關、緊急開關及反接制動停車。
7.吊車在起吊重物時,鋼索用漸進的方式拉緊。
8.吊車嚴禁吊掛的荷重超過額定工作負荷,在懸吊物上進行焊接操作。
9.吊車在運行中,發(fā)生異常故障,應放下所吊物件,拉下閘刀開關,報告領導組織檢修;不得在運行中進行維修。
10.嚴禁司機操縱起重機與同跨起重機碰撞,同一軌道各起重機間的距離不應小于1米。
11.上下班前后,必須做好相關點檢保養(yǎng)工作,保持設備清潔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