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對電動葫蘆要定期檢查、維修、保養(yǎng),使設備隨時處于良好狀態(tài),嚴禁帶病作業(yè)。
6、 操作由專人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隨便開車起吊。每次使用完畢及時切斷電源。
以上設備每次使用操作前,需安全登記,按有關規(guī)定,確認設備、人員和環(huán)境等方面的安全因素,經(jīng)部門負責人批準,獲準后方可操作。
無論在運行操作電動葫蘆、行車過程,都應嚴格遵守'行車、電動葫蘆安全操作總規(guī)程'中的任一條款,杜絕一切事故隱患。以保障國有資產(chǎn)和人身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