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本身就是一個很感性的過程,有很多不可控因素。有一點是顯而易見的,即“道”是根本,有什么樣的“道”,就會衍生出什么樣的“法”和“術”。所以,銷售者必須審時度勢,把握好“道”。
在授課中經常會與學員討論銷售的“道、法、術”問題。不是在清談“玄學”,銷售本身就是“做事”。既然是做事,就應該有“道”,比如準則、手法、操術,如此,效率和效果才能體現(xiàn)。
李嘉誠有一句話使他最終功成名就(在早先的博客中引用過):做人,做事,做生意。也就是說,一個人在做生意之前,得先學會做事,比如守約、勤奮、有始有終;而在做事之前,需先學會做人,比如說愛、誠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其實就是在講“道”。于是有了這樣一個想法:把平日課堂上的對話用文字表述下來。
什么是銷售的“道”?“道”就是方向,也可理解為根本。老子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变N售之“道”,首先在于銷售者發(fā)力的方向-以產品為中心,還是以客戶為中心?方向的不同直接決定了銷售思維和行為表現(xiàn)的差異。前者以銷售過程為主線,試圖通過控制交易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以說服客戶,完成推銷,因而常有反復、激情式的優(yōu)點敘述,考慮如何用自己的新產品期待客戶現(xiàn)有的老產品。后者以客戶購買心理和行為變化為中心,通過理解、引導客戶的需求使之向預定的購買方向前進,表現(xiàn)平和,善于推理,銷售者考慮的是如何找到自己產品和客戶需求的對接點,通過解決對方的問題實現(xiàn)產品效益。
何謂“法”?“法”是策略,也就是做事的謀劃。因為“道”不同,表現(xiàn)在銷售上,“法”也可能涇渭分明。以產品為中心,“法”偏于信息提供和客戶說服。這是一個賣方的“表演”過程,買方充當配角或觀眾。以客戶為中心,“法”則表現(xiàn)為詢問、傾聽,為的是發(fā)現(xiàn)問題,滿足需求,買方此時被引至聚光燈下,享受“主角”的尊榮。在顧問式銷售中,問和聽正是一個成熟的業(yè)務顧問必定具備的兩種核心行為能力,我們給業(yè)務顧問這一角色的定義便是“一個為客戶利益為工作的問題解決者和需求滿足者”。
“道”是方向,“法”是策略,而“術”就是具體操作的技巧了。因為方向不同,策略各異,技巧當然也各有說法,各為其主。以產品為中心,“術”,比如,講求陳述利益式的開場白,力圖以產品的“賣點”吸引客戶的眼球。締結也有一系列的招術,如假設型收場,選擇型收場,告誡式收場,隔離式收場,等等。而以客戶為中心,銷售者似乎對這些技巧并不在意,一個不太成功的開場也可能有一個完滿的結局,關鍵在于“調查”,即掌握客戶的購買階段,決策準則和潛在顧慮。因此,一種名為SPIN的提問技術成為了顧問式銷售中最重要的客戶溝通和需求發(fā)掘工具。只有懂得提問和傾聽,客戶才有可能被關注,被了解,被打動,銷售也才有可能被推進。
不必一定要分出這些“道、法、術”的高下。銷售本身就是一個很感性的過程,有很多不可控因素。有一點是顯而易見的,即“道”是根本,有什么樣的“道”,就會衍生出什么樣的“法”和“術”。所以,銷售者必須審時度勢,把握好“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