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 競標響應人須知前附表,第3.2.3條競標報價要求第二款:綜合單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費用:包括設計、制造及所需材料和部件的采購(門機主體、2*60m軌道、夾板等)、生產(chǎn)加工、裝卸、出廠檢驗試驗、采購保管、運輸、過路過橋費、稅金、保險、交貨、工地開箱檢驗、出廠驗收、質量保證、安裝、調試、特種設備檢驗、登記證辦理、技術服務等直至詢價人正常使用設備的各項費用。
2、第七章第一條第二款,技術規(guī)格書:整機參數(shù)中的起升高度為7米。
3、第七章第一條第二款,技術規(guī)格書:大車軌道數(shù)量為2*60米。
4、第七章第一條第三款,設備配置要求:起升高度為7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