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單位采購計劃安排,現(xiàn)擬采用詢比方式采購金塘大橋主次跨(寧波側)檢查車維修改造工程項目,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報價。
一、項目概況和采購范圍
1、項目概況:本項目為金塘大橋主次跨(寧波側)檢查車維修改造工程項目,業(yè)主單位為浙江舟山跨海大橋有限公司。根據金塘大橋后期的使用維護需求,實現(xiàn)對主橋梁底外表面的全覆蓋檢查,方便對病害進行標記并進行維修和養(yǎng)護,并且根據目前檢查車的相關病害情況,對主次跨(寧波側)2臺梁底檢查車與軌道系統(tǒng)的維修改造內容和功能如下:
(1)對檢查車鋼結構部分進行檢查、維修改造及涂裝;
(2)對檢查車機械傳動部分進行更換;
(3)對檢查車電控系統(tǒng)進行更換;
(4)次跨檢查車自動化改造。
(5)對軌道系統(tǒng)(主跨及次跨寧波測)進行檢查、維修、涂裝;
改造后的梁底檢查車具備同步直線行走、自適應軌距變化的自動糾偏功能,以避免檢查車在行走過程中行走輪被卡死,充分保障了檢查車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性。除行走外,梁底檢查車還具備風速保護和極限位置限位的保護功能,以保證檢查車的行車安全。改造后的檢查車供電電源采用鋰電池組(無需逆變器)直驅供電方案,使檢查車具有安全高效、綠色環(huán)保、無噪音、無污染的特點。
為了保證檢查車出現(xiàn)緊急情況時,工作人員可隨時上到橋面,在檢查車桁架兩端設置了專用升降平臺可供人員從檢查車上到橋面。
檢查車日常停靠在主塔處,為方便對檢查車鋰電池組進行充電,在每臺檢查車的駐車??课恢迷O置一套4kW的充電箱,并具備自動充放電的功能。
2、采購內容和范圍: 本項目設1個標段
3、施工工期: 60日歷天 ,試運行期6個月,缺陷責任期24個月。
4、施工質量目標: 合格
貨物質量標準或主要技術性能指標: 符合機電工程及行業(yè)相關標準
5、其他: /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參加本次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同時還應具備如下條件:
(1)資質要求:1)國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2)企業(yè)注冊資本金800萬元(含)及以上;3)具有鋼結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許可證(起重機械)或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省、部級以上相關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工程類:根據項目實際需求對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提出相應要求;材料設備類:根據生產商及經銷商的不同要求進行設立)
(2)業(yè)績要求: 近五年(自2018年9月1日以來(以合同協(xié)議書簽訂日期為準))獨立完成過大橋鋼梁(指鋼箱梁或鋼桁架梁)主跨200m以上檢查車制造或改造或維修業(yè)績。
(3)項目負責人要求: 擔任過類似工程施工或維護項目經理,具有機電工程或公路工程注冊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具有相關機電項目施工管理經驗(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交工驗收證書、合同、任命文件等可選其一)。
(4)安全員:1名,具有安全生產管理相關證書。
(5)信譽要求: 近三年內(自2020 年 9 月 1 日至響應截止日期間)供應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擬委派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查詢結果以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網站頁面顯示內容為準并截圖,時間以法院判決書判決日期為準)【查詢方式:高級檢索?全文檢索(分別檢索供應商、其法定代表人、擬委派項目負責人)?案由(供應商選擇“單位行賄”,法定代表人和擬委派項目負責人選擇“行賄”)?裁判日期(至少為要求查詢開始時間至本公告發(fā)出之日)】。
(6)其他要求: /
2、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個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包件)采購活動的。
3、本次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加采購活動。
4、每個供應商最多可對1個標段(包件)進行響應,且允許中1個標段(包件)。
5、其他: /
三、采購文件的獲取
1、采購文件網上下載時間: 2023 年 10月 30日至 2023 年 10 月31日(北京時間,下同)。(不得少于2個工作日)
2、潛在供應商可訪問浙江交通集團電子招標采購管理系統(tǒng),網址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進行供應商注冊,無需辦理CA。本項目采購文件和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過浙江交通集團電子招標采購管理系統(tǒng)下載方式發(fā)放。
3、潛在供應商對采購文件有疑問的,通過浙江交通集團電子招標采購管理系統(tǒng)遞交。提交疑問截止日為 2023 年 11月 02 日 16 時 30 分。采購人將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前在網上發(fā)布補充(答疑、澄清)文件。潛在供應商應自行關注網站公告,采購人不再通知。供應商因自身貽誤行為導致報價失敗的,責任自負。
四、響應文件遞交等要求
1、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 2023 年 11 月 06 日 14 時 00 分;(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
2、響應文件遞交方式
電子響應文件(正本)采用網上遞交的方式:在響應文件遞交時間截止前遞交至浙江交通集團電子招標采購管理系統(tǒng)。
3、電子響應文件(正本)未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上傳至電子招標采購管理系統(tǒng),將被拒收,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4、參加多個標段(包件)采購活動的供應商,須分別對每個標段(包件)單獨遞交響應文件。
5、響應文件開啟時間: 2023 年 11 月 06日 14 時 00 分。
6、其他要求: /
五、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購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團電子招標采購管理系統(tǒng)(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上發(fā)布。
六、聯(lián)系方式
1、采 購 人: 浙江舟山跨海大橋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qū)金塘鎮(zhèn)山潭東堠社區(qū)舟山管理中心(金塘收費站旁)
聯(lián) 系 人: 蔣先生
電 話: 0580-8232058
2、采購代理機構: /
地 址: /
聯(lián) 系 人: /
電 話: /
3、監(jiān)督部門: 浙江滬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紀檢監(jiān)察室
地 址: 杭州市江干區(qū)五星路199號明珠國際商務中心2號樓5樓
電 話: 0571-87985588
4、系統(tǒng)維護聯(lián)系電話:0571-86905322
采購人:浙江舟山跨海大橋有限公司(招標單位簽章)
日 期: 2023 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