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司受業(yè)主委托,于2021-04-22在網(wǎng)上發(fā)布:溫州港狀元岙港區(qū)二期工程3臺岸邊集裝箱起重機采購項目招標公告。各有關單位請與公告中招標負責人接洽聯(lián)系,及時開展投標及相關工作,以免錯失商業(yè)機會。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溫州港狀元岙港區(qū)二期工程(簡稱本項目)已由交通運輸部交函水[2014]319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溫州港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已落實,發(fā)包人為溫州港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招標人”,后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本項目3臺岸邊集裝箱起重機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主要工程數(shù)量和資格審查條件(最低要求)詳見浙江交通網(wǎng)(http://jtyst.zj.gov.cn)、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http://wwww.zmctc.com)、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http://www.zjpubservice.com)。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狀元岙西北側,東側緊鄰已建的狀元岙港區(qū)一期工程,地理坐標概位121°06′40″E,27°53′50″N。本工程新建3個5萬噸級集裝箱泊位(碼頭結構按靠泊10萬噸級集裝箱船舶設計)及后方陸域配套設施,碼頭總長969m,設計年吞吐量150萬TEU。碼頭設計通過能力155萬TEU。 本工程港區(qū)后方陸域征地總面積81.7萬平方米,陸域南北向平均縱深約800m,東西向寬約970m,場地內主要布置集裝箱堆場、道路、管理區(qū)、生產(chǎn)輔助區(qū)等配套設施。投資概算約28.56億元。 2、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設1個標段:招標內容為3臺岸邊集裝箱起重機(以下簡稱橋吊)的設計、制造、運輸(含項目現(xiàn)場的卸貨、吊裝)、安裝及調試、第三方檢驗(如需)、驗收【含向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申報、領取使用許可證等(要求通過浙江省特種設備科學研究院的檢驗,取得合格檢驗報告和特種設備使用許可證等)】、技術培訓直至交鑰匙投產(chǎn)和質量保證期服務等。工程概算約14200萬元。 質量要求:合格,滿足技術規(guī)格書要求。 橋吊技術要求詳見“技術規(guī)格書”。 3、交貨期: 2022年3月1日前第一批設備(一臺橋吊)整機到港上岸;2022年9月1日前第二批設備(二臺橋吊)整機到港上岸;(如時間延后,具體以業(yè)主通知時間為準)。 三、投標資格條件、要求 1、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無行賄犯罪記錄(由招標人在定標前將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標文件約定對擬中標單位的行賄犯罪記錄進行查詢,查詢結果以網(wǎng)站頁面顯示內容為準,投標人無需提供); 2、投標人未被列入經(jīng)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如投標人的分公司有被列入經(jīng)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的,則該投標人不予以否決投標處理),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查詢?yōu)闇剩ㄒ栽u審當日查詢?yōu)闇剩?/p> 3、投標人應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名單;若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期前雖已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但已執(zhí)行完結者則需提供人民法院結案的有關法律文書復印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按http://www.court.gov.cn,“進入網(wǎng)站首頁→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的途徑查詢?yōu)闇剩ㄒ栽u審當日查詢?yōu)闇剩?nbsp; 4、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不含港、澳、臺地區(qū)),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必須為本次投標設備的制造商(不接受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標),投標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及特種設備生產(chǎn)許可證(或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復印件并加蓋單位電子公章; 5、投標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具有起重量(吊具下)≥65噸、最大外伸距≥55米的岸邊集裝箱起重機的港口碼頭供貨業(yè)績,并投入使用1年及以上(投入使用時間以驗收時間為準)【業(yè)績證明材料:合同和驗收證明材料。業(yè)績證明材料須能體現(xiàn)業(yè)績規(guī)格、投入使用時間等信息,若以上資料不能體現(xiàn)業(yè)績規(guī)格、投入使用時間等信息的,還應同時提供業(yè)主證明材料】;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8、疫情防控期間對不見面開標方式進行如下約定:(1)本次招標采用不見面開標方式開標,投標人不必到達開標現(xiàn)場,本次投標不需要提交紙質投標文件(投標人須將加密電子投標文件(.ZJSTF)一份(上傳至交易平臺),作為投標文件正本),不需要提交相關證明、證書原件及樣品等進行線下核驗。(2)本次招標采用不見面開標方式開標,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自行登錄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不見面開標大廳(http://kb.zmctc.com))在線等待開標,并在開標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開標結果也將第一時間公布至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http://www.zmctc.com)。(3)投標人須按照《工作指引(試行)》附件“電腦終端配置要求”提前準備好相關軟硬件設施,自覺遵守不見面開標工作秩序。(4)需要抽取投標文件的商務標下浮值時,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在不見面開標大廳進行抽取。(5)不見面開標程序及實施規(guī)則按照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公布的《不見面開標指引(試行)》執(zhí)行,請投標人詳細閱讀。招標文件中其它描述與本條內容不一致的,以本條內容為準。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1、本項目招標文件和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網(wǎng)上下載方式發(fā)放。 2、招標文件網(wǎng)上下載時間: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5月10日。 3、潛在投標人可憑本企業(y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http://www.zmctc.com)”。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CA數(shù)字證書的潛在投標人,應先辦理交易主體注冊手續(xù),取得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CA數(shù)字證書,具體登記辦法請登錄“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http://www.zmctc.com)→交易主體注冊”欄目進行操作。 5、潛在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的,通過浙江省公共資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提交,提交疑問截止日為2021年4月26日16:30。招標人將于2021年4月27日前在網(wǎng)上發(fā)布補充(答疑、澄清)文件。潛在投標人應自行關注網(wǎng)站公告,招標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標人因自身貽誤行為導致投標失敗的,責任自負。 五.投標文件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1年5月12日10時00分; 2、投標文件遞交方式:電子投標文件采用網(wǎng)上遞交的方式,上傳至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http://www.zmctc.com)。 3、? 本項目采用網(wǎng)上遠程開標方式,無需提供紙質投標文件、樣品等材料,投標人無需至開標現(xiàn)場。開標網(wǎng)址:http://kb.zmctc.com。 □本項目采用網(wǎng)上遠程開標方式。開標網(wǎng)址:http://kb.zmctc.com。招標文件要求遞交的光盤,樣品等材料,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號(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廳或樣品存放室)。遞交光盤,樣品等材料時應同時攜帶遞交人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原件。 4、投標人應根據(jù)自身軟硬件及網(wǎng)絡條件,提前充足時間以確保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上傳,避免出現(xiàn)因上傳時間臨近投標截止時間發(fā)生網(wǎng)絡擁堵等意外情況導致投標文件上傳失敗的風險。 六.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浙江交通網(wǎng)(http://jtyst.zj.gov.cn)、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http://wwww.zmctc.com)、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 七.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溫州港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溫州市甌江路海港大廈1號樓 郵 編:325000 聯(lián)系人:李先生、王先生 電 話:0577-56688189、0574-27698402 傳 真:0577-56688777、0574-27697168 招標代理: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綠城紫金廣場C座9樓 郵 編:310030 聯(lián)系人 :蘇循華、馮杰 電 話:0571-87353857、18868706566 傳 真:0571-87353855 郵 箱:6868165@qq.com 溫州港集團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