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連江縣潘溪北干渠改造與城區(qū)內河清水工程建設指揮部電動單梁懸掛起重機等采購補充公告
福建省智信招標有限公司受連江縣潘溪北干渠改造與城區(qū)內河清水工程建設指揮部委托將對下列政府采購項目連江縣潘溪北干渠改造與城區(qū)內河清水工程建設指揮部進行競爭性談判(招標方式)
1、招標文書編號:ZFCG-2014-83-2(2014連江財購計[095-2]號)
2、招標項目內容:連江縣潘溪北干渠改造與城區(qū)內河清水工程建設指揮部電動單梁懸掛起重機等采購
3、投標截標時間2014年11月22日09:00(北京時間)
4、開標時間2014年11月22日09:00
各潛在供應商:
1、招標文件編號:ZFCG-2014-83-2
2、項目名稱:電動單梁懸掛起重機等采購
3、采購單位名稱:連江縣潘溪北干渠改造與城區(qū)內河清水工程建設指揮部
采購單位地址:連江縣
聯系電話:0591-26232367
4、招標代理機構名稱:福建省智信招標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紗帽井3號福建省郵電公寓7層
聯系人:鄭雪妹
聯系方式:0591-87616211-810
傳真:0591-87568219
5、根據采購人來函要求,現對電動單梁懸掛起重機等采購項目(招標編號:ZFCG-2014-83-2)的談判文件有關內容進行如下修改:
(1)原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和談判時間順延至2014年11月20日下午2:30止。
(2)原競爭性談判文件《談判貨物一覽表》中品目號1-4真空引水成套裝置2BYS161-2-B數量“2”更改為“1”。
(3)原競爭性談判文件第三章《招標內容及要求》中品目號1-4真空引水成套裝置2BYS161-2-B數量“2”更改為“1”。
注:以上補充內容為競爭性談判文件組成部分,對各報價人均有約束力,其他事項按競爭性談判文件要求。
特此通知!
福建省智信招標有限公司(代理機構)
2014年11月13日
附原公告:
福建省智信招標有限公司受連江縣潘溪北干渠改造與城區(qū)內河清水工程建設指揮部委托將對下列政府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招標方式)
1、招標文書編號:ZFCG-2014-83-2(2014連江財購計[095-2]號)
2、招標項目內容:連江縣潘溪北干渠改造與城區(qū)內河清水工程建設指揮部電動單梁懸掛起重機等采購
項目名稱 項目類型 用途 數量 簡要技術指標 采購單位 電話 地址
電動單梁懸掛起重機等采購 其他貨物 辦公 1批 詳見談判文件 連江縣潘溪北干渠改造與城區(qū)內河清水工程建設指揮部 0591-26232367 連江縣
3、發(fā)售招標文件時間:2014-11-07至2014-11-13
4、發(fā)售招標文件地點:福建省智信招標有限公司財務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紗帽井3號福建省郵電公寓7層)
5、聯系人:鄭雪妹
6、電話: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轉810
傳真:0591-87568219
郵箱:zhixin03@126.com
7、投標人資格:(1)凡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法人資格,有能力提供談判貨物及服務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報價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3)報價供應商在報價時須提供檢察院出具的報價單位在近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原件(由報價供應商向住所地或業(yè)務發(fā)生地檢察院申請查詢,原件必須附在響應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復印件)。(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5)其他具體要求詳見本章合格的報價人。注:報價人必須同時滿足以上所有的資格要求并提供資料,所有提供的相關資質證明文件應屬法定有效期內的,若發(fā)生變更的,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完變更手續(xù)后方可參加談判,并以發(fā)證機關核準的變更為準,否則按無效報價處理。所有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應是清晰的并加蓋報價人公章。
8、投標截標時間:2014-11-17,14:30:00(北京時間)
9、開標時間:2014-11-17,14:30:00
10、開標地點:福建省智信招標有限公司開標大廳(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紗帽井3號福建省郵電公寓7層)
11、標書售價及要求:招標文件(紙質版或電子版)售價為100(含紙質和電子版)元人民幣;如需郵購,請另加50元人民幣;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12、開戶銀行:中國光大銀行福州市楊橋支行
開戶名稱:福建省智信招標有限公司
銀行帳號:087739120100304037933
福建省智信招標有限公司(代理機構)
201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