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以下稱“招標代理機構”)受佛山市南海綠電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稱“招標人”)的委托,就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燒發(fā)電二廠項目垃圾吊設備、安裝調試和有關技術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項目概況
1、 項目名稱: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燒發(fā)電二廠項目
2、工程規(guī)模:二廠項目建設規(guī)模為:3套單臺日處理能力為500t的垃圾焚燒生產線, 2臺15MW發(fā)電機組,年處理生活垃圾總量50萬噸,年額定運行時間:8,000 h;
3、招標內容:
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燒發(fā)電二廠垃圾吊設備供貨及相關服務(詳見技術需求書),數量:2臺;型式:電動雙梁抓斗橋式起重機(其中,垃圾抓斗為3臺,計算垃圾容重為0.60t/m³;供貨范圍包括全套垃圾抓斗起重機設備、電氣設備、控制系統(tǒng)(包括所有硬件設備和軟件)、接線盒,控制臺、柜等及相關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相關服務包括深化設計、安裝、調試、提供技術資料、培訓、質保期服務等;
投標人必須對所有招標內容進行投標。
4、交貨地點:中國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qū)獅山林場大欖分場佛山市南海綠電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二廠項目工地;
5、交貨時間: 買方發(fā)出訂單通知之日起第390天開始供貨,90天設備供貨、安裝并調試驗收完畢。
二、 合格投標人條件
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它組織;
2.投標人必須是投標設備的制造商,且該制造商從事投標設備的生產歷史應不少于3年;
3.具有中國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頒發(fā)的特種設備(起重機械)制造許可證;
4.具有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
5.投標人應具有與投標產品的規(guī)格和型號相同或相似的在垃圾焚燒發(fā)電廠建設項目中的業(yè)績;
6.具有ISO9001質量保證體系證書;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 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地點及價格
1、獲取時間:2008年 10月23日起上午9:00~下午17:00(節(jié)假日除外);
2、獲取地點: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一樓大廳。
四、 投標文件的遞交時間、遞交截止時間和遞交地點
1、遞交時間:2008年 11 月 14 日上午9:00~9:30時(北京時間);
2、遞標截止時間:2008年 11 月 14 日上午9:30時(北京時間);
3、遞交地點: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210 室。
五、 投標保證金
所有投標人都必須提交一份金額為(人民幣)20 萬元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到達招標機構帳戶上。投標保證金的有關事項按投標人須知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 茲定于下列時間和地點公開開標
1、開標時間:2008年11 月 14 日上午9:30;
2、開標地點: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210室。
七、 其他說明
1、各報名單位的資料復印件應加蓋單位公章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如發(fā)現有虛假、隱瞞情況者,招標人將取消其投標資格;
2、招標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將不負責投標人準備投標文件和遞交投標文件所發(fā)生的任何成本或費用。
八、 招標代理機構所在地和通訊
有關此次招標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代理機構查詢:
代理機構: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開戶銀行:廣東發(fā)展銀行廣州市越華路支行 賬號:121802-516-01-0000915
電 話:020-62791578 62791579 傳 真:020-83394615
聯 系 人: 陳小姐 王先生 電子郵箱:chenfang1109@126.com
地址及郵編: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411室,510030
招 標 人:佛山市南海綠電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一、 項目概況
1、 項目名稱: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燒發(fā)電二廠項目
2、工程規(guī)模:二廠項目建設規(guī)模為:3套單臺日處理能力為500t的垃圾焚燒生產線, 2臺15MW發(fā)電機組,年處理生活垃圾總量50萬噸,年額定運行時間:8,000 h;
3、招標內容:
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燒發(fā)電二廠垃圾吊設備供貨及相關服務(詳見技術需求書),數量:2臺;型式:電動雙梁抓斗橋式起重機(其中,垃圾抓斗為3臺,計算垃圾容重為0.60t/m³;供貨范圍包括全套垃圾抓斗起重機設備、電氣設備、控制系統(tǒng)(包括所有硬件設備和軟件)、接線盒,控制臺、柜等及相關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相關服務包括深化設計、安裝、調試、提供技術資料、培訓、質保期服務等;
投標人必須對所有招標內容進行投標。
4、交貨地點:中國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qū)獅山林場大欖分場佛山市南海綠電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二廠項目工地;
5、交貨時間: 買方發(fā)出訂單通知之日起第390天開始供貨,90天設備供貨、安裝并調試驗收完畢。
二、 合格投標人條件
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它組織;
2.投標人必須是投標設備的制造商,且該制造商從事投標設備的生產歷史應不少于3年;
3.具有中國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頒發(fā)的特種設備(起重機械)制造許可證;
4.具有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
5.投標人應具有與投標產品的規(guī)格和型號相同或相似的在垃圾焚燒發(fā)電廠建設項目中的業(yè)績;
6.具有ISO9001質量保證體系證書;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 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地點及價格
1、獲取時間:2008年 10月23日起上午9:00~下午17:00(節(jié)假日除外);
2、獲取地點: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一樓大廳。
四、 投標文件的遞交時間、遞交截止時間和遞交地點
1、遞交時間:2008年 11 月 14 日上午9:00~9:30時(北京時間);
2、遞標截止時間:2008年 11 月 14 日上午9:30時(北京時間);
3、遞交地點: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210 室。
五、 投標保證金
所有投標人都必須提交一份金額為(人民幣)20 萬元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到達招標機構帳戶上。投標保證金的有關事項按投標人須知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 茲定于下列時間和地點公開開標
1、開標時間:2008年11 月 14 日上午9:30;
2、開標地點: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210室。
七、 其他說明
1、各報名單位的資料復印件應加蓋單位公章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如發(fā)現有虛假、隱瞞情況者,招標人將取消其投標資格;
2、招標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將不負責投標人準備投標文件和遞交投標文件所發(fā)生的任何成本或費用。
八、 招標代理機構所在地和通訊
有關此次招標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代理機構查詢:
代理機構: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開戶銀行:廣東發(fā)展銀行廣州市越華路支行 賬號:121802-516-01-0000915
電 話:020-62791578 62791579 傳 真:020-83394615
聯 系 人: 陳小姐 王先生 電子郵箱:chenfang1109@126.com
地址及郵編: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411室,510030
招 標 人:佛山市南海綠電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