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驅動的起升機構用的吊鉤,以2倍額定載荷作為檢驗載荷進行試驗。
吊鉤卸去檢驗載荷后,不應有任何明顯的缺陷和變形,開口度的增加量不應超過原尺寸的0.25%。
檢驗合格的吊鉤,應在吊鉤低應力區(qū)打印標記,包括額定起重量、廠標或廠名,檢驗標志、生產(chǎn)編號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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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 吊鉤的安全檢驗
發(fā)布時間:2016-06-07 瀏覽次數(shù):89 返回列表
人力驅動的起升機構用的吊鉤,以1.5倍額定載荷作為檢驗載荷進行試驗。
動力驅動的起升機構用的吊鉤,以2倍額定載荷作為檢驗載荷進行試驗。
吊鉤卸去檢驗載荷后,不應有任何明顯的缺陷和變形,開口度的增加量不應超過原尺寸的0.25%。
檢驗合格的吊鉤,應在吊鉤低應力區(qū)打印標記,包括額定起重量、廠標或廠名,檢驗標志、生產(chǎn)編號等內容。 更多知識請登陸www.dgtaixin888.com |